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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怎么样办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应该怎么样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没人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公告等方式来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甚至可以直接拨打债务人的电话等方式送达,拨打电话的,需要有电话录音。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

只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样去追讨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债务属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务。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追讨债务。因为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股权转让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样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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