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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欠条的时候,债权人担心债务人将来不承认这个欠条的存在,或是自己不小心将欠条给弄丢了影响到自己的权益,于是就会在欠条上面加入一个彼此都认识的见证人,通过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欠条上见证人有用吗
见证人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要负借条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借条、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
见证人主要要与“保证人”相区别,保证人就是担保人,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要厘清见证人与担保人的不同,对身份进行明确的标注。
在实践上,自然人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要以第三人或者证人的身份出庭,以便法庭查清案件事实。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欠条上见证人在双方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是有用的,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影响到另一方的维权。对于欠条上见证人是否有用或是对见证人具体的法律规定内容自己不清楚,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若悠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