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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证婚后债务是不是各自承担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前公证婚后债务是不是各自承担

婚前公证婚后债务是不是各自承担要看公证的内容。

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有约定债务各自承担的协议的,即使不经过公证,婚后的债务也由各自承担。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该协议,只是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公证的,公证只是意味着确认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并不能代表双方婚后的债务各自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归女方是不是承担前夫债务

离婚财产归女方,前夫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女方不用承担。夫妻为双方共同生活或由于履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义务等情况下的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为夫妻各自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由谁来承担

婚前的责务一般由个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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