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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意放走犯人什么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警察故意放走犯人什么罪

警察故意放走犯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概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有实施法定罪行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意思。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犯罪过失的对称,指行为人认识到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而决意实施一定的行为或不为应为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根据中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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