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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判拘役要当庭收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盗窃判拘役要当庭收监吗

法院判拘役,不一定要当庭收监。一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但是存在监外执行情形的犯罪分子,不会被立即关押。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如下:

1、采取的手段不同:

盗窃罪采取的手段是隐蔽秘密的方式窃取财产,诈骗罪采取的手段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产。

2、立案的标准不同:

虽两罪都是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为数额较大,而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至10000元为数额较大。

盗窃判拘役要当庭收监吗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判拘役不一定要当庭收监,如果存在缓刑,或者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存在,那么就可以不用收监,只要过了考验期就能恢复自由身。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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