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如果起伏标准超过3—4万元的部分,其统筹基金支付高达95%,职工个人只需承担5%左右。如果起付标准超过4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为97%,职工个人支付为3%。
2、在二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个人支付达到13%;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时,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需要支付8%;如果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可达97%,职工个人只需支付3%。
3、在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达到3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5%;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0%;如果超过4万元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可以支付95%,职工个人只需要支付5%。
4、其中,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只占职工支付比例的60%的份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一、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二、医疗保险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广泛,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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