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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该怎么做

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的意思是:

被宣告四个月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三个月拘役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在这四个月内犯罪分子需要认真遵守上述规定,不能有违反犯罪的行为,不然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当然,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在判刑的时候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中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的。

三、法院开庭判缓刑多久出来?

如果法院当庭宣判缓刑的,法院在宣判后会变更强制措施或将被告人当庭释放,也就是说被告人是能立即出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权利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的,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

在当代的社会被判处拘役,相对于其他的刑罚处罚措施来说是比较轻微的了,这也就说明该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也并不是特别大,所以可以适用于缓刑。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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