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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疾病最担心的就是复发问题,而所有疾病的复发都与我们后期恢复阶段的不完善有关。很多患者在后期觉着身体已经恢复,就会不继续按照医嘱,保持健康的生活状态。而是继续随意妄为,停止治疗。今天,我就想来谈一下心包炎复发的不利结果,希望大家能重视。
病因
心包炎可由多种致病因子所引起,常是全身性疾患的组成部分,或由邻近组织的炎症蔓延而成。心包炎常见的病因有以下八种:
1.感染
病原体有细菌(包括结核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立克次体等。
2.肿瘤
原发性及继发性肿瘤。
3.自身免疫
风湿热及其他胶原组织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脏损伤后,如心包切开后综合征等。
4.内分泌、代谢障碍
尿毒症、黏液性水肿、胆固醇性心包炎。
5.物理因素
外伤、放射性治疗。
6.化学因素
肼苯哒嗪、普鲁卡因酰胺等。
7.邻近器官疾病。
8.病因不明急性非特异性心包炎。
治疗原则为:治疗原发病改善症状,解除循环障碍。
目前关于本病的治疗仍以对原发病的治疗为主。必要时可采取对症治疗措施,如胸痛者可给予止痛药等。若心包积液量大者可行心包穿刺术等。风湿性及非特异性心包炎很少引起心包填塞及缩窄性心包炎,结核性、化脓性以及放射损伤性心包炎较易发展为缩窄性心包炎,故应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防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