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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阿片类中毒后,首先确定中毒途径,中毒较久,口服者,应洗胃,但禁用阿扑吗啡催吐。如发现皮下注射吗啡过量,速用止血带扎紧注射部位上方,局部冷敷,以延缓吸收,结扎时间歇放松。
(2)禁毒,坚决打击贩卖阿片类药物犯罪分子活动,对有中毒者进行禁毒。
(3)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麻醉镇痛剂使用。
(4)呼吸抑制时用阿托品以刺激呼吸中枢,保持呼吸道通畅和吸氧。
(5)阿片类解毒剂:1 纳络酮,0.4~0.8毫克肌注或静注。2 纳络芬(丙烯吗啡):5~10 毫克/次,肌注或静注,必要时间隔10~15分钟重复注射。
(6)对慢性中毒患者治疗:在2~3周内逐渐撤除药物,同时给予巴比妥类和其他镇静剂对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