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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acetaminophen)有解热镇痛作用。本药自胃肠道吸收迅速,口服(治疗量)后30~120分钟血浆浓度达最高峰。
90%药物在肝脏内与葡萄糖醛酸和硫酸物结合,自尿中排出;仅2%~4%经肝内细胞色素P-450混合功能氧化酶系统代谢成为有毒的中间代谢产物而与谷胱甘肽结合。后者消耗殆尽后,未结合的代谢物与肝细胞蛋白质结合而导致肝细胞坏死。成人一次口服7.5g即可产生肝毒性作用。
病因:主要是病人过量或者误食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引起中毒。
症状体征:
服药24小时内患者有轻度厌食恶心呕吐和出汗;服药后24~48小时患者自觉稍好但有右上腹肝区疼痛并可发现肝功能异常谷丙与谷草转氨酶显着升高;2~4天后发生肝坏死肝性脑病心肌损害及肾功能衰竭黄疸明显凝血酶原时间显着延长。药物血浆浓度测定可发现潜在中毒间隔几小时后反复测定有助中毒诊断。
检查化验:
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给予催吐洗胃导泻灌肠及输液等措施病情稳定后再做常规检查。
鉴别诊断:
主要与引起胃肠道反应的药物中毒相鉴别。
并发症:
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及苍白等剂量过大可引起肝脏损害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