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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  浏览: 314 次  来源:网络

  1、外出务工莫忘计生,健康服务一路随行。

  2、成年流动人口必须及时向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交验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妇女外出必须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妇女应主动向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交婚育证明。

  5、构建和谐社会,时时不忘国策。

  6、关爱流动人口,优化人口环境。

  7、积极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内涵。

  8、计划生育富民兴桂,优生优育发展广西。

  9、计生奖扶政策好,德政善举暖民心。

  10、计生奖励制度,惠泽千家万户。

  11、加强领导,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1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4、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计生。

  15、建设新农村,莫忘抓计生。

  16、今朝不替计生忧,明天要为生计愁。

  17、禁止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

  18、禁止招用没有婚育查验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

  19、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20、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

  21、流动服务流动情,民心工程暖民心。

  22、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得益,谁管理。

  2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

  24、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

  25、流动人口走四方,计划生育不能忘。

  26、流动人口走四方,计生服务暖心房。

  27、留守家庭安心,外出务工放心,计生服务贴心。

  28、男娃女娃都是娃,一样成才强中华。

  29、您为区域经济繁荣作贡献,我为您身心健康送服务。

  30、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1、全面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群众计生合法权益。

  32、人口的流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人口的流动促进市场繁荣。

  34、人口计划生育一分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分收获。

  35、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

  3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37、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38、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39、少生优生家家好,生态平衡代代福。

  40、实行计划生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41、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2、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让计生更阳。

  43、外出务工莫忘计生,健康服务一路同行。

  44、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应自觉接受查孕查环查病服务。

  45、维护好公民计划生育权利,履行好个人计划生育义务。

  46、五湖四海,不分彼此,计生国策,一视同仁。

  47、一样的蓝天下,一样温暖的家。

  48、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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