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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  浏览: 432 次  来源:网络

  1、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2、出租房屋必须依法缴纳税、费。

  3、出租房屋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房屋租赁人申报登记是应尽义务。

  5、服务流动人员,维护社会稳定。

  6、搞好暂住人口登记工作,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作好准备。

  7、共同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治安稳定服务。

  8、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

  9、规范出租屋管理,落实市政府对外来人口“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要求。

  10、规范居住登记,保障合法权益。

  11、加强出租房屋登记管理,扫清治安隐患。

  12、加强出租屋综合治理,净化出租屋环境。

  1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实践。

  1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15、加强流动人员登记管理,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16、坚决查处违规租赁行为。

  17、开展群防群治,携手共建平安。

  18、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19、流动人口享有平等待遇、公平就业权利、子女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享有计生服务、享受各项便民服务。

  20、流动人口应当履行申报登记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文明交通的义务、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义务。

  21、履行房屋出租治安责任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22、落实防范措施,预防各种犯罪。

  23、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4、强基固本重防控,落实责任保平安。

  25、切实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有效改善我市治安环境。

  26、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工作。

  27、认真履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责任是房东的法定义务。

  28、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切实搞好暂住登记。

  29、认真做好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全面登记和清理整治工作。

  30、认真做好暂住人员的登记,依法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31、如实申报暂住登记是每个暂住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32、申报登记出租房屋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33、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34、为流动人员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35、严禁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6、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37、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居住。

  38、严厉打击出租屋违法犯罪行为。

  39、依法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40、依法搞好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登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41、依法加强对出租屋的综合治理。

  42、依法履行房屋出租治安责任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43、依法申报登记出租房屋是房屋出租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44、依法主动申领暂住证是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合法权益的基础。

  45、以管理为抓手,以服务为目的,全力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46、抓好出租屋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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