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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时用药勿超过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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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献报道,超过60岁的老年人因为药物治疗而发生不良反应的危险性是一般成人的2.5倍。专家指出,由于老年人用药和成年人有所不同,在剂量和用法上都应加以注意。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接触到药物,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接触几率也越来越大。药物一般分为儿童型和成人型。老年人生理机能不断退化,完全不同于年轻人,然而却没有完全针对性的老年型药物。

目前老年人在服用药物时,还是按照成人这个模糊概念用药。从这个角度讲,老年人用药是有别于年轻人的。那么老年人服药有什么特点?会出现一些什么样的误区?

混合用药很危险

王大爷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等疾病,每次要服用多种药物。最近老人总是感到头昏,而且频频跌倒,检查后发现正是由于这些药物的联合副作用,才引起头昏。这样的老年患者在临床上很多见,大多是3种疾病以上的心脑疾病患者,且多是在稳定期作为预防保健服用的。

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张亚同介绍说,导致重复用药的原因还有很多,所表现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患者有多种疾病,临床症状多,病因复杂,加之求治心切,常先后在多家医院或不同科室就诊,出现处方药物相同或相似,而患者又不懂,结果就会重复用药;二是目前治疗常见病的合成药物不少,其中治同一种或同一类疾病的合成药中的主要成分大同小异,但药名不同,患者自行购药,几种同买,买回后又不仔细读药品说明书,结果将几种药名不同但成分相近的药物同服,也是重复用药的突出现象。

药物是一柄“双刃剑”,几乎不存在没有不良反应的药物。医生在使用药物时对其剂量、疗程都是有严格标准的。医师是针对患者的病情设计治疗方案,所以每位患者所使用的药物也不完全相同。

重复用药最大的危害是增加药物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致生命危险。因此,使用药物的过程中,患者应和医师或药师充分沟通,在医生指导下并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量避免重复用药所带来的危害。

老人用药应“岁加量减”

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小儿酌减”字样,但许多人却不了解“酌减”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老人。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儿童专用药,用药量可按年龄和体重计算,但却很少能找到‘老年人专用药’。”张亚同解释说,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且由于生活环境和体质的差别,对药物用量个体差异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药物应用时,要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剂量,比较适合自己的剂量。

大部分老年人的用药剂量与青壮年人几乎没有区别,这很容易出问题。就算是治疗最简单的感冒,一个30岁、体重75公斤的成年男子和一个70多岁、体重只有45公斤的老先生,其服药剂量如果无差别,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2。

老年人由于耐受性下降,易致不良反应或中毒,需要从小剂量开始服药,年龄大、体重轻、身体情况差的老年人更应酌情减量用药。另外,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在用药时,应先服用治疗急、重病症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后,再适当兼顾其他病症的治疗而服用其他药物,不要多种药物一起用。“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

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

调查显示,目前老年人日常用药少则3—5种,多则7—9种。老年人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似乎都是在严格遵守每几小时需服药一次的等待中度过的。然而,医生却指出,由于大部分老年人缺乏对药物的性能、药理常识的基本了解,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也缺乏足够的认识,盲目吃药往往会适得其反。

张亚同说,随年龄的增加,人体各系统、器官、组织的结构和功能都在发生变化。如心脏指数每年下降0.8%左右,肾血流量每年减少1.9%,肝血流量减少1.5%,脑血流量减少0.4%。70岁左右的老人,平均胃酸缺乏20%—30%,老年人体内总水分减少10%—15%。这些机体脏器、组织结构和功能的减退,尤其是心、肾功能的减退直接影响了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清除。另有统计资料表明,使用1—5种药物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4%,使用6种以上药物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7%,可见同时服用大量药物或长期不规范用药会给老年人带来很大的危害。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张亚同强调,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遵从医嘱用药是关键

老年患者对待慢性病,必须遵守医嘱用药,切勿在治疗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感觉不适才吃药,稍微好转就停药,使药物治疗断断续续,造成病情反复,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例如治疗心绞痛、高血压的药物美托洛尔,其使用有严格的时间和剂量要求,尤其冠心病患者不能骤然停药,否则可诱发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长期用该药者撤药时,用量要递减,至少要经过3天,一般需2周。按医嘱服药是提高疗效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

一般情况下医师的处方已经考虑到患者的实际病情,是具有专属性的。但是当患者多科室就诊、多处方用药时,处方中有可能会出现重复用药或者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的隐患,此时您应该在付药费前向药师进行咨询,并让其对处方的安全、合理性进行审核,以保障用药安全。“患者取药后,也应该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在有疑问时一定要向医师、药师咨询。”张艳秋强调。

掌握好用药的最佳时间不仅可以提高药物疗效,而且还能减少不良反应。”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药剂科张艳秋解释到,老年人一般都患有健忘症,常常忘了服药或不按时服药,为防止这一情况,老年人应当在家属、亲友的协助和监护下用药。

另外,老年人应选择简便、有效的给药途径。首先,口服给药是一种简便、安全的给药方法,应尽量采用。其次,急性疾患可选择注射、舌下含服、雾化吸入等给药途径。“一切都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适当选择剂型与包装,必要时给予指导或监督。”

自我“治疗”不可取

有些老年人因为患有慢性病,认为久病成医,所以每当身体出现不适时,总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进行自我治疗。“不经确诊就随便用药或加大用药剂量,这种做法对体质较差或患多种慢性病的老人尤为危险。”张艳秋透露,老年朋友进行自我治疗,说明有一定的保健意识,但是由于老年人的身体情况特殊,通常起病突然,病情进展迅速,后果难以预料,所以老年朋友们切勿盲目随意进行自我“治疗”。

老年人得病,长期、慢性是其特点之一,因此易出现“乱投医”现象。那些未经验证的秘方、单方,无法科学地判定疗效,凭运气治病,常会延误病情甚至酿成药物中毒,添病加害。建议大家一旦身体出现不适,尽量去医院看医生,先弄清楚病情,再对症下药。

同时,张艳秋还奉劝老年朋友,“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忌滥用补药”。体弱的老年人可适当辨证用些补虚益气之品,但若为补而补,盲目滥用,很可能适得其反。

警惕药物配伍禁忌

北京朝阳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谷清认为,针对老年人用药,有必要掌握和了解一些用药原则及有关药物的配伍禁忌问题。

中枢神经系统药:老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比其它系统更易发生功能障碍,由于两种以上的镇静催眠药合用可引起镇静过度、共济失调,神志模糊,在清晨和夜间尤为明显。因此,不鼓励老年人常规服用镇静催眠药。

心血管系统药:老年人对强心苷比较敏感,服小剂量即可能出现毒性反应。因此老年人地高辛中毒的发生率、死亡率均较年轻人高。因此,建议老年人一般给予成人常规剂量的1/2或1/4,在肾衰竭时更应减量。用药期间应根据临床表现及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另外,由于老年人对口服抗凝药敏感,若与抗血小板药合用则增加出血的危险,必须加以警惕。

降糖药:老年糖尿病患者应慎用“受体阻滞剂”,因其可掩盖低血糖症状,使低血糖难于察觉。老年糖尿病患者服用降压药时,应避免用噻嗪类利尿剂以免引起高血糖症。

利尿药:老年人肾功能减退,易引起低钾血症,而补钾不慎又极易导致高钾血症。呋塞米和依他尼酸所致的听力与前庭的功能损害,可因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而加重,故禁止配伍使用。

抗生素:老年人应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性疾病时应注意易出现二重感染,特别是体质衰弱的老年人更易出现。

“其实,我们要重视非药物疗法,对有些病症可以不用药物治疗的就不要急于用药。”谷清说,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用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失眠、多梦病人,可通过节制晚间紧张的脑力劳动和烟、茶等,而收到良效;老年人精神情绪抑郁,可通过劝慰,心理指导等治疗;关节炎病人可通过体疗其效果常比用药好。

总之,老年人用药都应慎重。对需要长期服药的老年人,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药浓度及酸碱平衡状态,及时调整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最后,专家一致建议,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便能及时发现、防止药物蓄积给您带来的损害。一般来说45岁以上的普通人群,每年至少保证全面体检2次;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最好能根据所患疾病定期检查身体。对于长期服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更应该定期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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