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交通高速发展的今天,高能量损伤、多发伤愈发多见,开放性骨折伤情愈发复杂,处理难度加大,而治疗要求更高。那么开放性骨折的治疗应该注意哪些呢?
1、初期处理:评估伤情别只关注经典版
严重的开放性骨折往往伴有合并伤,初始评估及处理可简单地概括为先救命、再治病及先全身、再局部。在针对开放性骨折的局部处理中,软组织损伤处理得当与否是决定患者预后的关键因素。
2、初次手术:大做还是小做审慎考量
严重的开放性骨折,医师需要面对的不仅有软组织的缺损、骨折、骨质外露,还有肌肉、肌腱的断裂或缺损及血管、神经的损伤。所谓初次手术大做,即一期行确实的骨折固定、可能的肢体结构及功能重建和创面修复;所谓小做,就是清创,临时的骨折外固定架固定和必要的结构重建。这其实是骨科损伤控制(DCO)原则或早期全面治疗(ETC)原则的适应证把握问题。
目前一般认为,严重开放性骨折患者可能存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低体温、酸碱平衡紊乱或凝血障碍,为避免手术造成的二次打击,应考虑实施创伤控制性手术。我们必须牢记,对于这类损伤的患者,处理的首要任务仍是生命的挽救,手术方案的制订必须是在详细而确切的伤情判断下,综合考量患者情况、术者手术技术、医院综合救治水平后作出的审慎选择。
3、清创时机:黄金6小时不是绝对原则
对于清创的时机,传统观点为经典6小时原则,认为6小时内新鲜创口经彻底清创闭合后,绝大多数可一期愈合。但所谓黄金期6小时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开放性骨折治疗应遵守尽早清创的基本原则,推荐在24小时内完成。相对于6h内清创,患者全身状况、充分准备及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医师参与手术等因素,更影响预后。
4、内固定VS外固定:选择时参考关键要素
目前开放性骨折的内固定和外固定选择争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初次手术固定物选择,临时外固定是否转为确实内固定,开放性骨折后期并发症处理。
对于外固定是否转为内固定,我们需着眼于以下要素:1.更换时机:需待术区软组织覆盖好、感染控制。2.手术方式:保护软组织、微创,切口选择组织丰厚处,避免切口问题。
人身体各个部位的开放性骨折
5、保肢VS截肢:结合四肢损伤与整体状况
GustiloⅢB、ⅢC型的肢体严重开放性骨折,治疗常面临保肢与截肢的选择。
为了科学地评估患者的伤情与预后,国内外学者提出了一些有关保肢和截肢的量化指标,如肢体损伤严重程度评分(MESS)、肢体损伤综合征指数(MESI)、肢体损伤指数(LSI)等。其中MESS最常用,但MESS注重四肢解剖结构的损伤而较少考虑患者整体状况。MESI增加了全身因素的考量,评分系统较为全面,特别是对ISS1>25分、休克、高龄患者权衡截肢与否有优势,具有良好的特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