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调整2023 具体内容如下: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市住房公积金调整的9项使用规则:
1、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实行阶段性法规调整,执行一年。
新规实施后,对支持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拉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2、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原40%降低为30%。
实行阶段性法规调整,执行一年。
新规的出来将进一步减轻贷款职工首付压力,促进二手房销售,拉动我市经济增长。
3、阶段性放开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在原法规基础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区域内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实行阶段性法规调整,执行一年。
新规的出来将促进新建商品房销售,扩大家庭成员提取范围,增加职工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减轻职工全款购房后的压力。
4、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留存一年存储余额的限制
职工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患重大疾病的法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留足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法定(即原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12个月)。此次法规调整后,只要符合申请提取条件,职工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在不超过可提取限额的基础上根据本人的提取意愿只要留存1元以上即可。人民法院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参照办理。
新规的出来会进一步增加职工提取金额,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每年约可释放住房类消费额5000-7000万,最大限度的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