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
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现对我市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对象
2022年度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单位缴存职工,即:凡是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需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基数调整。一类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关于调整内容
单位职工
1.职工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统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2022年1月1日之前已在缴存单位工作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二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2.职工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1元,确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月平均工资高于30800元的按30800元作为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30800元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的下限为2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