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最高标准与最低标准
(1)合肥公积金缴存基数
【最高标准】合肥市统计局已公布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70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7元。
【最低标准】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执行。
(2)合肥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合肥市相关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限为20%,单位按照1∶1比例缴付。
【最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
【最低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
合肥社保最高标准与最低标准
自7月1日起,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2013年3984元)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620元),月缴费金额524元起,相比去年最低档缴费今年要多交46元。
合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为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为1.0%,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