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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年最新标准(2023年度滁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布)

发布时间:  浏览: 225 次  来源:网络
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单位以及个人缴纳的部分都会全额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个人所有。即便是公积金缴纳额度不高,长时间累积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滁州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每个月要交多少钱?接下来社保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2023年滁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根据有关法规,现就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一致,不低于5%,不高于12%。

  二、月最高和最低缴存额及执行时间

  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3771元,最低为1844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5704元(单位和个人各2852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84元(单位和个人各92元)。

  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缴存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单位汇缴网上申报”菜单,下载《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单位基础信息表》、《个人基础信息完善表》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见“住房公积金缴存资料下载”菜单中《单位汇缴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窗口申报

  1.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可携带U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服务窗口拷贝《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单位基础信息表》、《个人基础信息完善表》,也可登陆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将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1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服务窗口。

  (三)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 年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按法规为单位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社保缴纳人数。

  (二)各缴存单位应以2022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构成,应按有关法规核定。

  (三)缴存单位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基础信息有误、不全或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在《单位基础信息表》、《个人基础信息完善表》中完善、更正;对非法定劳动年龄缴存、一人多缴的个人账户应及时办理封存手续;申报人员封存时,应据实选择封存原因。

  (四)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并将缴存基数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对因未按月、足额缴存等原因影响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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