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动保障 • 正文

2023年芜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近日,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确定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全省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和法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认,并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由参保单位及职工自主选择。

  三、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实行“多退少补”,可在2023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可参照上述方法办理。

  五、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部门要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释,切实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实施工作。

  以上就是社保网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社保网!(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官网消息为准)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