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灵活就业补贴有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
江苏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一、适用对象
经劳保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保服务站申报就业,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法》的法定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按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2009年补贴标准为每月233元,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308元。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于当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保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苏州市相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
3、城镇居民户口薄;
4、《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劳保事务代理手册》;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医疗保险证》;
7、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储蓄存折户;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审核、发放程序
1、相城区户籍并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街道、区)劳保工作机构核对并打印《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给社保补贴花名册》和《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给社保补贴汇总表》并盖章,将有关资料一并报区劳动和社保局就业管理处审核。
经区劳保局就业管理处审核合格的,分镇(街道、区)制成《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审批表》报区财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