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卡报销条件是什么?市外就医住院如何报销在广州?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市外就医住院报销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方法法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三、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未按法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
四、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广州金沙洲医院能用深圳社保卡?
在深圳参保人在广州金沙医院就医的,可以用深圳的社保卡
门诊费用可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支付;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但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有所降低。
门诊费用
一、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
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备案。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医保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1、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一档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2、二档、三档参保人参保人就医时为基本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但以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其门诊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按法定支付异地就医费用。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参保人承担。
二、没有个人账户的二、三档参保人:
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二档、三档医保参保人在非结算医院看门诊,只有一种情形可以按法定报销,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因工外出、出差在深圳市的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法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
以上情形由参保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