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7月上旬了,气温也日渐“高涨”。这时,如果能有一笔高温津贴,那就再好不过了。根据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保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那么湖北地区的高温补贴具体是什么?接下来随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湖北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详情吧。
3℃到35℃之间可以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方案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湖北:——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高温作业引起中暑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遇符合高温津贴发放要求、但用人单位拒发高温津贴,职工可向工会组织反映。工会组织可表劳动者就相关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高温补贴可以按天发放,也可以按小时发放,还可以按月发放。目前大部分地区都是按月来发放的,例如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都是按月发放。目前我国的高温补贴标准最高的地区是陕西,按天发放,每天25元,从6月发到9月,按这个标准,达到了每月750元。除了陕西外,河南、安徽、甘肃、宁夏、四川等地的高温补贴标准也很高。比如,安徽省今年高温补贴为≥15元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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