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因生育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报销,当然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下面我以武汉市为例。
武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
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武汉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方法:
1、武汉市女职工
武汉市参保女职工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不需再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按生育保险即时结算。
2、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武汉市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如果未就业,仍需办理生育就医登记。武汉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
1、线上:可通过男职工本人手机登录“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保的微信公众号、“鄂汇办”APP,电脑网页可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等方式,完成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
2、线下: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可携带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明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待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男职工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按生育保险即时结算。
当然参保人想要享受报销的待遇需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如果出现断缴的情况,是不可以申请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