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接下来由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生育报销金额是多少相关信息。
报销金额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要求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要求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