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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也根据要求,修订了相关的生育法规,新规与原来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十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二十天,生育三胎的新增加产假三十天。但是不同地区的法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就为大家全面的介绍一下广西产假新规。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广西产假相关资讯。
2023年广西产假有多少天?
新规与原来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十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二十天,生育三胎的新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有关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胎增加产假八十天。自新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法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的法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原法定的产假假期,包括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和我区增加的五十天假期。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即有关法规第一款法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的与原的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十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二十天,生育三胎的新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西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产前假工资法定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