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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生育保险报销新规2023年度最新总结(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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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潜江生育保险报销新规2023年度最新总结(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下面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潜江生育保险报销新规2023的详情。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后,生育或计划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潜江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在职职工

  新参保单位的职工连续缴费6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单位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保险关系并补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费用的,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接续保险关系的,其实际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

  参加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退休人员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新规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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