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最新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2023年,天津失业金职工每月领多少?2023年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个人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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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又称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群生活的一种保护方法,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职工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如何领取的?要办理什么手续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金又称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群生活的一种保护方法,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标准的原则,由市劳保部门制订并报经市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外公布。
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及条件2023年
一、2023年天津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照相关法定,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168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60元提高到1640元。
在其他待遇标准方面,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08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申领条件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