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年人享受哪些福利待遇?你了解多少?
01、养老金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法规法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按年缴费、相关部门按档次补贴、集体自愿补贴相结合原则。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符合按月领待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02、高龄补贴
1、补贴对象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以及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注: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法规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2、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注:不同区县具体补贴法规可能不同
除了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法定重庆的老年人还可以享有这些福利、优待(法定60周岁以上属老年人)。
03、独生子女十天护理假
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04、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属于特困人员供养的;
(二)经济困难并享受法定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的。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具体方法由市相关部门、市财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