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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如何转移?迁入地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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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如何转移?迁入地的要求是什么?如何继续参保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法定继续参保缴费。

  参保人户籍迁移,参保关系如何转移?

  城乡居民保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保关系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在迁入地[新户籍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法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法定领取城乡居民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延伸知识:参加城乡居民保又参加企业社保如何衔接?

  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手续的时间为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领取企业社保或城乡居民保待遇之前。

  衔接时优先顺序: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优先衔接至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把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优先衔接至城乡居民保,参保人员向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保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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