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目前31省份的养老金调整细则和方案都还没有公布。不过,按照往年的规律,一般养老金调整细则和方案公布的时间,是在养老金调整到位之前一个月左右。像2022年的各个地方的养老金调整细则,都是在6月底到7月份陆续公布的。估计今年也大概率是6月底开始公布各地的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目前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消息中,确定养老金上涨整体比例为3.8%,这个只是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每个省的调整侧重点不同,具体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上比重不同,还需要等到细则公布后才能知晓养老金具体上涨金额和比例。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四川2023养老金怎么调整的,2023四川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没有?
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当前,全国各地区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因此,虽然很多人都非常关心此事,但具体调整方案,涨幅多少等情况还无从得知。这也引起了广大退休人员的担忧。按照往年的例子,通常在每年的4月和5月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而今年,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具体的消息传来。因此,针对此事,我们只能等待最终的官网消息了。
(一)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或7月份公布
2023年养老金调整已经启动,全国养老金调整消息已经在5月22日对外公布,现在只等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出炉了。
对于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全国养老金调整消息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制定好养老金调整细则并且报相关部门备案,这是因为各地养老金调整比例不能超过3.8%,备案也是为了看看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科学合理。
在一些退休人员看来,5月底前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已经备案,6月份就应该有省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但是时至今日,截至6月19日,目前全国尚无一个省份公布2023年养老金调整细则。
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为什么还没公布?在思之想之看来,各地养老金调整细则可能要跟去年一样,从7月份才开始陆续公布了。按照去年的养老金调整节奏,也是要求各地5月底前备案,但是整个6月份没有省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直到从7月份开始,各地才开启了调整养老金,最终7月底前各地补发到位上涨的养老金。
如今,6月份马上就要过完了,所以,预计6月份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小了,7月份开始公布养老金调整细则的概率越来越高了,今年养老金调整时间表或跟去年一样。
(二)2023四川养老金调整预估最新版:预估2023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调整部分还是0.6元和1.7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部分可能降为1.1%左右。
(三)倾斜调整,高龄老人和艰苦边缘地区的倾斜照顾标准不变。
这种情况下,养老金3000元,缴费年限35年,养老金会增长111元,增长比例是3.7%。如果是这位老人去年参加了养老金增长,养老金或是由2887元上涨至3000元的(增长113),比今年多增加2元左右而已。
据以往经验,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会在6月底、7月初公布,7月底以前养老金调整的差额会补发到位。目前2023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等管网具体方案公布,社保君将第一时间为您整理,以下是2022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给您作为参考。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
据了解,2022年四川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按照有关法规,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四川省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并实现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案统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适当倾斜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具体标准参考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方案,再按以下方案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法规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法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