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金额是多少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80元,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每年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对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
(二)按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按照要求执行,60周岁对应的计发系数为139。
(四)按年龄分档次加发待遇
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人员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150元。
例如:张三按每年360元档次(对应给予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缴费满16年后达到60周岁,可以领取的城乡居保待遇为:1.基础养老金:280元;2.按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3元/年×(16-15年)=3元;3.个人账户养老金:(360+30元)×16年/139=44.89元;4.按年龄分档次加发待遇:50元。全部项目合计270+3+44.89元+50=367.89元/月。
(五)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可领取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180元。
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我市实施原城乡居保时(即2012年12月)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要求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我市实施原城乡居保时(即2012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继续缴费;继续缴费至65周岁仍未达到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养老金申领条件有哪些
1、参保人必须达到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如果是女性职工的话,退休年龄是50周岁或者是55周岁,具体要看从事的是什么工作。
2、参保人必须缴满15年的社保,如果没有缴满,则要申请一次性补缴或者是申请推迟退休。在社保缴满15年以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3、参保人必须去劳动局办理退休手续,需要领取到退休证明资料才可以,最后就需要去社保中心提交自己退休相关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可以在次月领取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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