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省和跨城市工作阶段,我们需要弄清省内养老保险统筹协调,跨省养老保险转移,临时养老保险账户,一般养老保险账户等四个关键问题。
1 同一省份不同城市养老保险如何处理呢?
在社保并轨的初期,其实社保养老保险还是市级统筹的阶段,不同城市之间的社保也相对独立,有各自不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而在市级统筹阶段,如果存在跨城市就业的情况,是需要进行社保的转移衔接的。
但随着社保养老保险从市级统筹走向省级统筹,同一省份,不同城市之间流动就业,已经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了。
比如广东省从2021年4月1日开始,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到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根据省内的最后参保地点,进行统一归集处理。
此外,同一省份之间如果涉及不同社保制的衔接,也就是说原本是农村和小城市的居民社保养老保险,来到大城市工作后,参与了职工社保养老保险,或者反过来。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不同社保类型的跨制流动,则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根据个人就业情况,选择转移为户籍地居民养老保险或者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可以累计,不会清0。
举个例子,小李从广东深圳辞职,来到广东的广州重新就业,这就是同一省份的就业流动,不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但如果小李从广东深圳离职,回到了惠州老家,不再参与职工社保,而是参与户口所在地的居民社保,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职工社保转移为户籍地居民社保的手续,以后实现居民养老金的领取。
2 不同省份之间养老保险如何处理呢?
随着互联网经济崛起,新型灵活就业群体规模突破2亿,这也使得人社部逐步放开了异地灵活就业参保的条件,让外省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与所在就业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
但由于社保养老保险目前还未实现全国统筹,只是在省级统筹阶段,这意味着不同省份之间,养老保险存在差异性,还是需要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的。
举个例子,小王从北京的公司辞职,来到广州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份,这就属于跨省流动的就业模式,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才能更好的累积养老金和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