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规,安徽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
倾斜调整部分,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方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方案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各级相关部门将积极保证资金调度及时、发放渠道畅通,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附: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