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之和。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详情吧!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法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养老金调整标准2023最新消息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方案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基本养老金在6451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基本养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其中,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在6451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35元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6501(6451+50)元的,补足到650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1949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方案》(劳人险〔1983〕3号)法规,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