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缴纳?比例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北京市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参保基数: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城镇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按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城镇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应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超过部分作为缴费基数。
举例说明:以北京市2008年缴费基数为例,某甲2007年的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2007年的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322元,3322×60%=1993元,由于某甲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某甲应缴纳的工资基数为1993元。
(3)缴费主体及比例: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缴纳数额存入社保基础养老金帐户;劳动者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缴纳数额存入个人帐户,但存入个人帐户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
(4)特殊城镇人员的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5)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未满年限的后果: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累计缴纳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放基础养老金,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6)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劳动者的退休金数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帐户数额÷计发月数
2、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缴纳
北京市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按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缴纳基数,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目前无法进行跨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