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们只要有经济能力且没有房子住的,都会去买房。买房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有很多的手续要办理,十分容易出现纠纷。那么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及楼盘逾期交付方面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办理权属证书方面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负责;涉及调整规划方面问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涉及房屋质量方面问题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违章搭建方面问题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
纠纷人数超50人的情况要报当地政府。接到楼盘开发矛盾纠纷情况报告后,当地房地产、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责任部门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矛盾纠纷人数20人以上的,部门分管领导要及时到现场处置;50人以上的,部门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现场处置,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
对楼盘开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涉稳突出问题的主管部门,省厅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买房人有权退房的情况
商品房销售后,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批准规划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充分论证并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买房涉及办理权属证书方面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负责,涉及调整规划方面问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涉及房屋质量方面问题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