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09年4月,天津房地产从2008年下半年一直走低的境遇中忽然苏醒,房价快速反弹,韩先生在楼市中已经观望许久的,由于婚期日益临近,又迫于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韩先生决定在西青区的一热销楼盘中认购一套。事前的选房,看房及签订预定房协议都很顺利,但当该房地产公司通知韩先生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时候,问题出现了,开发商提供给韩先生一份《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包括五个附件,同时还提供给韩先生一份补充协议,条款很多,也较细致,有一些条款韩先生觉得今后可能会对他的利益造成损害,但也不知如何与开发商协调。他了解到近期出现房屋纠纷的情况很多,于是他找到我们所,决定聘请律师陪同其购买房屋。
在这里我们要提示一个有关聘请律师陪同购房的问题。首先,一定要选择能够充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专业房地产律师,特别是要选择一个责任心强且十分熟悉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房地产律师。好的律师一般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都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在为购房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给购房者的购房投资提供有价值的投资分析。这样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法律保障。其次,一定要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它能够确定律师事务所与购房者在代理该项法律事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委托代理合同是律师代理具体法律事务的基本性文件,委托代理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购房者即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所委派律师的姓名、委托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最后,还不要忘记由购房者单方出具的向代理律师授予代理权的授权委托书,是明确律师办理具体法律事务代理权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它是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依据。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包括:购房者即委托人的姓名、住址,代理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代理权限和期限等。
在本案中,我们都是依照上面的提示与韩先生签订了合同及委托书。下面我将与韩先生的交流结果及事后的风险提示,以问题的形式归纳如下:
首先,我们在决定购买某个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前,要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进行审核。
开发商往往为了融资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销售房屋,将对购买人形成根本性法律障碍。为防范此风险,购房者可向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还要认真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