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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警:我们也很为难
针对租客扰邻的现象,社区民警张强告诉记者:“很多小区之所以会出现租客扰邻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租客只是暂时住在小区里,感觉对小区没有责任。对此,我们也感到很为难。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只能调解矛盾,尽量让双方互相体谅。”
张强认为:道德方面的问题未触及到法律,就不能用法律手段干预。遇到居民报警的情况,他们还是要到现场帮忙做工作,尽量平息双方纠纷。
律师:租客扰邻有法可依
那么,租客扰邻就只能用道德来约束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生。他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将房屋出租是一种经营行为,应当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执行。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的使用人(包括承租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规约,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相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同时,提醒改变住房用途的业主,应当加强对自己房屋以及承租人的管理,否则同样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