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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小区电梯广告费该归谁
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二、本小区车位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吗
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但要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个小区建筑规划内的车位或车库应先提供给业主使用,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只有在保证业主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许可小区以外的人使用。
也就是说,该法实施后,开发商不能随便销售车位或车库了,而作为买房的广大业主也不能随便购买他人小区的车位或车库了。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个要求,假如说把小区的停车位都卖给了小区外的人或者租给了小区外的人,小区的业主停车在这儿停不了,得停到别处去,那么,卖给或租给小区外面的人的合同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扣除自己运营和小区管理的必要成本开支以外,其他收入都应该属于业主共有,而不应该归物业公司,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各位读者到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