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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房产买卖需要公示多久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房产买卖需要公示多久;
只是说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民法典没有规定房产买卖需要公示多久的问题;
只是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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