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搬迁费归房东还是租户所有?
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东的,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划分归属;如租户因为搬迁而受损的,也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房东不予租户赔偿,则需要对租户进行安置。
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租客如果因为搬迁而受损的,可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拆迁人不予租客赔偿,需要对租客进行安置。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租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订立租赁合同。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拆迁中搬迁费如何确定?
房屋拆迁中搬迁费一般由拆迁人按照实际搬迁所需进行支付:
1、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4、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房屋被拆迁的,只要是合法的建筑物被拆迁的,行政机关就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予以补偿,但是也存在特殊的情况,即如果是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的,此时不仅仅需要支付给出租人相应的补偿,也需要支付给承租人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