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的功能,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所以,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要向开发商交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定金,以确保合同的进行履行。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买房的定金能不能退还,要具体分析:
1、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而导致不能订立购房合同的,如购房者不愿意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定金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无法订立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
2、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订立合同的,那么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是由于购房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如政策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订立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退还购房者交纳的定金以及其他的款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买房定金要怎么退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