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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合同丢怎样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40 次  来源:网络

一、购二手房合同丢怎样办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到房产档案室请求调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购房的,可以到中介机构复印一份他们备份的购房合同。

三、如果没有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也没有中介的,可以作废原合同,重新与卖方签订一方新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购二手房合同丢了怎样去处理呢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并且要按揭购买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丢了合同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三、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且是按揭购买房产,在办理按揭贷款前丢了合同的,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

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并且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五)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购二手房合同丢怎样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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