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成立的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1、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
3、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以胁迫的手段,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
三、以倒房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买方真实意思表示,该买卖合同不成立。买方利用其具有的房源信息优势及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优势。
而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其真实的目的是将房屋转售第三人,并非要购买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房屋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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