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在线处理程序步骤如下:
(1)首先,申请者请先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功能区)或者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所需申请信息进行详细填写并提交组织方审核。
(2)接下来,系统将自动对所填列信息进行即时性的初步审查和处理,使申请者在最快时间内得到反馈。
(3)进入后台审核环节,该阶段可能涵盖1至3个工作日不等的时间。
(4)一旦符合所有办理条件,系统将立即批准申请,否则就会直接否决申请。
(5)最后,只要通过了审批,申请业务就能实现当场完成。
场下处理方式同样便捷:
(1)单位或员工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
(2)然后在银行营业网点正式提出申请与录入扫描资料;
(3)最后由中心进行审核工作,整个流程通常不会超过3个工作日。
(4)一旦获批,提取资金即可汇入指定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广州住房公积金离职后还能提取吗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在离职后可以全部提取。
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申请,并由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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