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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起诉业主需要些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物业起诉业主需要些什么资料

在要求业户提起诉讼之前,法院通常会要求他们提交如下资料:

首先,公司与各业主群体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

其次,公司与开发商及业委会共同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最后,关于拒缴物业费事实情况的详细列表,同时附上公司的营业资格证书以供核实。

争议解决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

首先,明确管辖法院的具体所在地;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故此种案件应由被告的惯常居住地以及合同实际履行地所在的法院予以受理。其次,业主必须详尽准备详细的起诉状并递送至相应法院。

第三,业主还需提列足以支撑其诉讼请求的各种证据及其证明材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起诉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结果会如何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起诉业主需要些什么资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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