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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还完可以卖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3 次  来源:网络

一、房贷没还完可以卖吗

当房产贷款尚未偿清时,虽然房产本身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证书,并且该类房屋并未受到限制销售政策或其时效期限约束的情况下,原则上仍旧具备出售的可能性。

然而,由于抵押在法律层面上构成了房屋产权的状态,所以在抵押期间,此类房产实际上无法进行正常的过户手续。

因此,对于有房贷尚未清偿完毕的房屋,如需对外出售,必须先偿还完所有贷款本息,进而才能解除抵押,恢复房产的自由流通性。

值得注意的是,若业主经济实力不足以独自完成还款心愿,亦无需过于担忧,此时可以与潜在购房者进行充分协商,请求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作为首付款,共同协助结清剩余未偿付的房贷。

在此种情况下,房产仍然处在抵押状态之中,但在抵押期内,抵押人有权通过转让抵押物的方式来平衡资金压力。

另外,转让抵押物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抵押权人相关事宜。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贷没还完如何办离婚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贷没还完可以卖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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