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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发布时间:  浏览: 38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关于购房过程中遭遇产品品质问题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当您找到开发商协商未果后,您可向当前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

此外,如果房产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您可以视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采用修复、维护保养等方式予以解决。

然而若开发商对此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您有权就此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或者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15寻求帮助。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承担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并请求开发商对存在瑕疵的房产进行维修。

倘若由于维修导致房屋的实际使用功能受到了影响,甚至给您本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您有权依照法律向开发商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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