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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子二次出售怎么交税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赠与的房子二次出售怎么交税

接受他人赠与的房地产在进行再度销售时,是需要承担相关税费的,具体所需支付的税额数字请向您所居住地区的房屋和财产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三条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房产原来价值,先一次性扣除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这部分费用之后的余额来计算并缴纳。

至于具体的扣除比例,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自行制定。

如果实在无法提供房产原来的价值作为依据,那么房屋所在地点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其附近类似的房产价格来确定。

此外,对于用于租赁且带有房产出租性质的房屋,应以该时期内的租售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算基础。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1、分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赠与的房子二次出售怎么交税”,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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