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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丢失可以领取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6 次  来源:网络

一、离职证明丢失可以领取公积金吗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前往原任职单位重新申请并获取一份正式的离职证明文件。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不同地区对于相关材料的要求各有差异,因此具体细节请务必参照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进行准备。

一般而言,在众多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证明文件当中,离职证明无疑是多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要求提供的刚性条件之一,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可先联系原任职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领导妥善沟通并商定为您重新开具。

如果不幸原所在单位已经停止运营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无法为您重新出具离职证明的话,那么我们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看他们是否能够接受您以其他方式来提取公积金或者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离职证明丢了原单位可以补吗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证明丢失可以领取公积金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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